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河南省三读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操纵、
破坏市场行为进行处罚的通报
(1995年7月11日 证监发字[1995]120号)
河南省体改委、河南省三读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河南省三读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于今年六月在天津联合期货交易所七月红小豆交易中,违反国办发[1994]9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超量持仓,恶意抬价,企图通过操纵市场牟取暴利,导致交易混乱。其情节恶劣,影响极坏,造成严重后果。为严肃期货市场纪律,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维护期货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研究决定对河南省三读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进行以下处罚:
一、通报批评;
二、责令天津联合期货交易所停止其会员资格半年,以观后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