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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关于试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旅行社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三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二十四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

旅游者行前退团应当支付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旅行社取消出团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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