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建办质函[2010]32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我部决定今年开展第七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请你们按照《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建质函[2006]161号)要求,认真做好第七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推荐申报工作。请将申报材料于2010年7月20日前报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联系人:张 鹏 金 楠
电 话:010-58933767
传 真:010-58933257
地 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 编:100835
附件: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
申报人单位:
专业技术职称:
从 事 专 业:
申 报 日 期:
推荐人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可使用计算机打印。
二、主要栏目填写内容说明:
“经历”一栏从大学教育开始,包括取得国内外专业学历情况。
“获奖情况”主要指申报人获得的各种荣誉,以及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专业(如房屋建筑与土木工程中的结构设计、工业项目中的工艺设计等)负责人主持的工程项目获得过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银奖及以上奖项或国家级科技进步奖情况说明。
“主持的工程项目”主要指申报人主持勘察或设计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含境外项目),内容应包括工程规模、达到同期同类型项目的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情况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
“学术论文著作”主要指申报人作为第一作者的专著、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的学术论文,以及在国内外影响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