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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财政部、商务部等关于开展家电下乡质量行活动的通知

  (三)组织开展家电下乡服务质量农村行活动。各地结合实际,组织中标生产企业、质量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深入农村,特别是实施家电下乡的灾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开展技术服务活动,做好产品售后“三包”服务,定期回访家电下乡产品消费者,及时处理家电下乡产品质量投诉。此阶段活动全国统一时间为3月15日至5月15日进行。
  (四)对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开展明查暗访。5月至8月,各地有关部门组织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等深入中标销售企业、中标生产企业以及农村消费者对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以及能效标识等开展明察暗访。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有关单位也可组织明察暗访活动,了解中标销售企业、中标生产企业履行质量承诺、贯彻落实国家“三包”规定等情况。
  (五)组织家电生产企业开展质量管理经验交流。在9月份全国“质量月”活动期间,国家质检总局、工信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组织行业协会、中标生产企业等召开家电下乡质量管理经验交流会,交流提高质量、加强售后服务经验和做法,指导、帮扶家电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六)开展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行动。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进一步开展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省级和国家监督抽查,加强对彩电、手机,电冰箱、洗衣机、电磁灶等产品CCC认证的核查工作,加大对能效标识规定的监督检查力度。检查中标生产销售企业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生产经营行为是否符合家电下乡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生产经营的中标家电产品是否符合投标承诺和产品标准要求,督促生产经营者切实履行售后服务义务。进一步开展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之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活动,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生产窝点,依法查处中标生产销售企业违法行为。
  (七)适时发布家电下乡产品质量信息。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向社会宣传诚实守信、质量优良的家电企业,公布家电下乡产品质量抽查以及售后服务明察暗访情况,曝光查处的假冒伪劣案件。
  四、工作要求
  一是主动沟通,加强配合。各地有关部门之间要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地主办部门要做好家电下乡质量行整体策划和具体协调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人员,确保工作落实。
  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经验。要按照有关要求定期报送统计信息,及时上报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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