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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5年记账式(四期)等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5年记账式(四期)等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5年记账式(四期)国债、2005年记账式(十二期)国债、2006年记账式(十九期)国债将于2010年5月15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记账式(四期)国债证券代码“100504”,证券简称“国债0504”,是2005年5月发行的20年期固定利率国债,票面利率为4.11%,每年付息二次,每百元面值国债本次可获利息2.055元。

  2005年记账式(十二期)国债证券代码“100512”,证券简称“国债0512”,是2005年11月发行的15年期固定利率国债,票面利率为3.65%,每年付息二次,每百元面值国债本次可获利息1.825元。

  2006年记账式(十九期)国债证券代码“100619”,证券简称“国债0619”,是2006年11月发行的15年期固定利率国债,票面利率为3.27%,每年付息二次,每百元面值国债本次可获利息1.635元。

  二、本所从5月7日至5月17日停办上述国债的转托管及调账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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