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的通知
(国土资电发[2010]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部宣教中心、部人力资源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部决定于2010年4月-9月,开展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个到位)宣传培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宣传培训活动,将其作为2009年全面培训县(市)、乡(镇)村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工作的后续专业培训任务,纳入今年重点工作计划。部成立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部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2),负责全国具体宣传培训组织协调工作。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相应成立省级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安排相关单位负责具体宣传培训组织工作。
二、结合实际,编制实施方案
省级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要按照“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1)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的“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宣传培训主题、目的、对象、内容、教材、师资、进度安排及组织机构等。
三、认真准备,保证培训质量
省级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要组建好本地区的师资队伍,部将对师资队伍进行统一培训,具体培训通知另发。部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将编制统一培训教材,各省级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在收到部统一培训教材后,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准备具体教案。各地要安排专门经费,用于教材编印和举办培训班。要全力做好本辖区内宣传培训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保证宣传培训任务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