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粮食行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国粮办政〔201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2006年《
全国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国粮政〔2006〕106号,以下简称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颁布实施以来,各级粮食部门紧紧围绕粮食流通中心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深入开展粮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粮食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扎实推进依法管粮,粮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0年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检查验收年。为做好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工作,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0〕10号)的统一部署,国家粮食局决定对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粮食局长会议精神,全面检查验收各级粮食部门“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为粮食流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两部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粮食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全国粮食行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