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粮政〔2010〕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为做好2010年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
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司发通〔2010〕4号)和《
全国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国粮政〔2006〕106号),结合今年全国粮食流通工作重点,我局制定了《2010年全国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2010年全国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0年全国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粮食局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粮食流通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逐步健全普法依法治理体制机制,认真开展粮食行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加强粮食法制研究,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全面落实《
全国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努力提高粮食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粮食流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立足于服务粮食流通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大力加强
宪法学习宣传,不断提高粮食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律素质,为粮食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开展《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开展《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六周年和《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七周年的宣传活动,继续做好两个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制定周年宣传工作方案,围绕宣传重点,创新形式,扩大影响,提高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