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抓紧制订和实施庆祝建党90周年、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重点出版物选题计划的通知
(新出厅字[2010]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做好庆祝建党90周年和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出版工作,对讴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百年奋斗历程,颂扬中国共产党的丰功伟绩,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主旋律,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指导所属出版单位抓紧制订庆祝建党90周年、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的重点出版物选题计划。选题计划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突出特色,既要有全景式记录建党90周年、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的史诗性作品,也要有从不同侧面、不同领域、不同阶段反映历史性变化的作品;既要有厚重的学术研究著作,也要有面向大众的纪实文学、长篇小说等通俗读物;既要有图书,也要有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切实做到主题鲜明、导向正确,内容丰富多彩、体裁多种多样、风格百花齐放,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可读性俱佳,立得住、叫得响、能够留存久远的精品力作,全面反映中华民族百年奋斗历史和中国共产党90年辉煌历程。
二、新闻出版总署将制订“庆祝建党90周年、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点选题计划”。这次重点出版物选题计划的制订,将采取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地、各部门和各出版单位上报选题的基础上,新闻出版总署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选题进行评审,精选特别优秀的选题列入重点计划。同时还将根据形势要求和总体工作安排的需要,由上而下提出部分重点选题,通过招标形式落实出版单位。
三、新闻出版总署将分阶段、有重点地组织中央新闻媒体对列入“计划”的重点出版物进行宣传,并于明年6月15日开始,在全国省会城市新华书店和大型书城集中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重点出版物展示展销活动”,扩大重点出版物的社会影响,在全社会营造团结奋进、欢乐喜庆、昂扬向上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