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整改。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冶金制造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活动。针对安全检查、调研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地区和单位下发整改意见通知,并跟踪监管、督促落实。针对各类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下发通报,要求各地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防范。上海市把世博园区、危险化学品、地下空间、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项目建设工地、危险作业场所、各类废品回收站(点)作为重点检查和治理对象,强化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河北省强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把隐患治理和监督检查执法相结合,在执法检查中查隐患、找问题,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督促存在隐患企业抓好隐患整改,并举一反三查找其他隐患,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向深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工作,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企业进行督查指导,认真做好自治区、市、县、乡镇、村五级45项重大隐患的立项工作,结合实际,采取措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三)突出重点时段,确保安全稳定。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的监管监察和隐患排查治理,搞好安全防范。及早安排、周密部署“双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停产放假煤矿等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隐患排查治理和复产验收工作;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各类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管检查;制定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和大型集会活动的安全责任制,严防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天津市加大了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领域),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安徽省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的通知》,组织对煤矿等17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省政府组织了10个督察组,对全省各地、各行业进行了督促检查。贵州省组织了8个调研督导组,对全省各市(州、地)开展调研督导,督促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节后复产复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严格复产验收,防范事故反弹。
(四)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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