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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同意开展国家环境保护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同意开展国家环境保护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的通知
(环函[2010]137号)


北京机电院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国家环境保护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审核,该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符合我部环保科技发展需要及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专家论证。现同意以你公司为依托单位,开展“国家环境保护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相关工作。

  该工程技术中心主要任务是:为国家对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的环境管理、监督与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加强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自主创新,推动环保高新技术成果实用化、工程化和产业化,发挥对行业的技术扩散、辐射作用,带动相关领域环保产业发展。

  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期为两年。请你公司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和建设目标,抓紧落实资金投入,注重设备成套和中试基地建设,关注行业技术发展前沿,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内部规章制度,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与协作,注意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按期完成中心的各项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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