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做好上海世博会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保障上海世博会的圆满成功,现就进一步做好上海世博会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上海世博会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2010年上海世博会是我国首次举办的综合性世界博览会,是我国继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后,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又一次世界性盛会。办好上海世博会,对于全面展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促进我国与世界的交流与合作,增进世界各国对我国了解,提升我国在国际社会的形象和地位,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对上海世博会高度重视,今年1月,胡锦涛总书记对进一步办好上海世博会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上海世博会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于做好上海世博会各项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对于维护世博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至关重要。上海世博会筹办以来,各地把做好世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迎世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上海世博会的顺利举办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上海世博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世博安保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办好上海世博会的重大意义,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世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为实现平安世博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努力增强上海世博会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做好世博会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世博会的主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世博会的圆满成功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