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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吉林省《建设工程抗震超限界定标准》(建筑工程部分)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吉林省《建设工程抗震超限界定标准》(建筑工程部分)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2010]55号)


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你办《关于申请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号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工程抗震超限界定标准》(建筑工程部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16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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