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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办公室、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国粮办人〔2010〕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办公室,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精神,引导和鼓励粮食行业广大职工钻研业务、爱岗敬业,提高技能水平,更好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国家粮食局于2009年5月启动了第二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为做好第二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各项工作,现将竞赛决赛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竞赛由国家粮食局、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共同主办,武汉工业学院承办,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和湖北省粮食局协办,并共同组成第二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见附件,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家粮食局人事司。

  二、竞赛职业及命题标准

  竞赛设置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两个职业。其中,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分粮油质检机构组和粮油企业组。

  竞赛由初赛和决赛两部分组成。初赛由各地和有关中央企业按照要求自行组织。决赛由理论知识竞赛和技能操作竞赛两部分组成。决赛试题依据《粮油保管员国家职业标准》和《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等级的知识和技能要求,结合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适当增加部分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技能的内容命制。其中,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操作竞赛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三、参赛选手条件

  凡从事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粮食行业职工均可报名参赛。

  为体现群众参与的原则,在首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中获个人一、二等奖的人员不再参加本届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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