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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关于赴日本举办《投融资理论与实践》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1、考察日本国应对金融危机情况。

  2、考察参观一家世界知名企业和一家中国在日本国投资企业,交流成功融资的经验。

  3、走访一家行业协会,介绍其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

  培训以专家授课为主,辅以介绍座谈、互动研讨和实地考察等。

  三、培训对象

  企事业、政府机关、院校、科研、中介等单位的主管领导、总会计师(包括总会计师、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财务主管、财务部门负责人)等高级财务管理人员及其后备人员。要求爱国忠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个别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5岁),有大专以上学历。

  四、经费来源

  派员单位自筹。

  五、报名办法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核项目要求,赴日培训班一般为每期25人、15天。请各单位按照选派人员要求,确定参加培训的学员,于5月28日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人员需详细填写《拟派出国(境)人员情况表》(日本)(见附件一),报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本报名表填好后,请先行传真至协会培训部,原件随后再以特快专递寄至。协会收到本报名表并经核实后,将与本人或其所在单位确认,报名方为有效。

  六、出国手续办理

  培训班参训人员原则上持因公普通护照。申请办理因公普通护照所需的《出国(境)任务通知书》、《出国(境)任务批件》和《征求意见函》等,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统一下达;境外邀请函和费用明细,亦由中国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会同境外邀请接待单位下达。

  因公普通护照的签证申请:

  日本:本人所在单位属日本驻华使馆北京领区的,由中国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办理;不属北京领区的,由本人所在单位外事部门办理。

  参训人员及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请按我会和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后续通知要求,及时完成因公普通护照的申领和《出国(境)任务确认件》、《政审批件》、《签证申请表》、2张2吋白色背景彩色人像正面照片等有关材料的填报和备送,以及团费的汇付。

  参训人员如需要持因私护照,需自行办理护照申领和到所在领区的领事馆申请签证等事宜。申领因私护照和申请签证所需的邀请函、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等资料,将应报名参训人员要求,商境外邀请接待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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