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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托车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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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申请单元划分参照GB/T2983-2008《摩托车轮胎系列》划分原则进行。
不同结构应分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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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代号表示系列
2. 公制子午系列
3.公制带束斜交系列
4.公制斜交系列
5. 轻便型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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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18-2007
| 1. 同一系列抽样规格数量的选定:
初次认证见本规则第3.2条
监督检查见本规则第3.5.3条
2.抽样规格确定后,抽取样品数量 :
速度符号在M以下 2套/规格
速度符号在M以上(含M)且在V以下 3套/规格
速度符号在V以上(含V) 4套 /规格
3.同一单元若包含有内胎、 无内胎规格产品,应分别抽样,初次认证见本规则第3.2条,监督检查见本规则第3.5.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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