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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老年人健身活动展示大会及健身秧歌交流活动的通知

  (六)各队需事先提交自选套路步法名称和队形图案。
  (七)自选音乐必须单独刻录在光盘上。
  五、服装
  出场队员的服装须统一,与项目结合特点鲜明。
  六、报名和奖励办法
  按2010年全国老年人健身活动展示大会及健身秧歌交流活动通知规定执行。
  七、经费
  各队差旅费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160元(4天共640元),提前离会不退食宿费。提前报到、推迟离会及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经费不足部分和展示大会期间交通由大会负担。
  八、裁判员
  正、副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九、仲裁委员会
  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和规程规定执行。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4:
  全国老年人健身活动展示大会及
  健身秧歌交流活动第一次报名表

  代表队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派出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传  真

 

电子信箱

 

参加项目

健身活动展示

健身秧歌交流

 

 

 

 

人  数

 

人  数

 

 



  注:1.请在参加项目栏中打“√”。

  2.请填写预计参加人数。

  3.此表须于2010年4月26日前报送。

单位(盖章)

二○一○年  月   日

  附件5:
  全国老年人健身活动展示大会及
  健身秧歌交流活动报名表

  代表队名称:_________________参加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 手 机: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身份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1

领 队

 

 

 

 

2

教 练

 

 

 

 

3

运动员

 

 

 

 

4

运动员

 

 

 

 

5

运动员

 

 

 

 

6

运动员

 

 

 

 

7

运动员

 

 

 

 

8

运动员

 

 

 

 

9

运动员

 

 

 

 

10

运动员

 

 

 

 

11

运动员

 

 

 

 

12

运动员

 

 

 

 

13

运动员

 

 

 

 

14

运动员

 

 

 

 

15

运动员

 

 

 

 

16

运动员

 

 

 

 

17

运动员

 

 

 

 

18

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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