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国家标准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
(标委办综合[2010]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国家标准委制定了《2010年国家标准项目立项指南》。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指南要求,结合实际需求,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附件:2010年国家标准项目立项指南
二○一○年四月九日
2010年国家标准项目立项指南
为做好2010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工作,国家标准委制定了《2010年国家标准项目立项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围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品质量安全、增强产业竞争力、提高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的总体要求,重点安排关键共性技术、基础通用、强制性和公益性以及重要产品等国家标准的制修订项目。
(二)近年来国家标准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标准专项规划以及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中,急需安排的重点项目。
(三)国家关键技术标准推进工程、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和各级科技计划重点支持的国家标准研制项目。
(四)国家标准复审确认急需修订的项目。
二、重点领域
(一)农业
农业投入品(包括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安全卫生、产品质量、检测方法的安全评价技术规程)、产地环境、基础设施、良好农业规范、农产品流通、质量控制和检验检测、疫病防控和检验检疫、生物安全、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森林经营。
(二)制造业
1、钢铁、石化和有色金属。高速铁路等重点工程建设用钢;工程塑料和专用树脂、特种合成橡胶、高品质汽柴油、高性能汽车轮胎安全、节能和环保、化学品管理;大飞机用有色金属材料。
2、汽车、船舶。汽车安全、节能和回收再利用、新能源汽车、汽车电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及技术;三大主力船型、高技术船舶、船舶防污染、船用设备节能、海洋工程装备、船舶拆解。
3、装备制造。装备关键基础件和通用部件;装备安全、绿色制造、节材代木包装、清洁高效制造工艺;高档数控机床、数控系统和关键功能部件;工业过程控制和系统集成、智能仪器仪表、智能电工设备、电磁兼容;智能电网、风力发电装备、农业装备、新型纺织成套装备、航空航天技术装备。
(三)电子信息、高新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