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第一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的通知
(旅办发[2010]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按照2010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工作方案,全国各级旅游部门在4月的第四周集中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任务
1、以坚决打击无证照非法从事旅游经营和服务的活动为重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主要是查处“黑社”、“黑导”等非法从事旅游服务和接待的企业、团体、机关和个人;查处以出国留学和探亲、商务考察、文化交流、教育培训等名义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服务的活动;制止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坚决打击利用旅游渠道涉毒涉赌和非法滞留等犯罪行为。
2、以解决游客最关心的旅游服务质量为切入点,坚决制止欺客宰客的行为。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欺客宰客的经营行为,加强景区景点、购物点的价格规范管理,制止低价招徕,购物回扣、擅自增加另行付费游览项目、老年人加价等欺诈和强制消费、侵害游客利益的行为,重点规范各地一日游等产品的经营和市场秩序。
3、发挥部门合作、联合执法的机制优势,加强对饭店、餐馆、购物店、旅行社的广告宣传、合同、店堂告示等的监管;加强对各类参与旅游活动的企业经营、卫生、安全、质量的监管力度;联合整治和清理景区景点和购物点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的现象;加强对旅游车船等运输企业经营和服务质量的监管,清除车船安全生产隐患;引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增强企业优质服务意识。
二、时间安排
1、本次旅游市场检查周的时间为4月26日-30日;
2、 5月12日前,各省(区、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将本省(区、市)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周情况总结及《旅游市场检查周情况统计表》报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
3、国家旅游局将通报各地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周情况。
三、有关要求
1、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是2010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的重点工作,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进;
2、在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中,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质监执法机构的作用,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
3、要积极协调公安、工商、交通、商务、物价、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建立针对旅游市场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