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28号――关于批准对查干湖胖头鱼、黄松甸黑木耳、武安小米、白河木瓜、帕米尔冰川矿泉水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一)种源。
  鳙鱼(Aristichthys mobilis)。
  (二)环境条件。
  湖区水质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和淡水养殖用水水质的规定。湖水的溶氧量≥5mg/L;透明度≥10cm;pH值8.5至9.0。
  (三)生产技术。
  1. 鱼苗放养:
  (1)鱼种要求:采用余热鱼苗繁殖场自育的,规格≥13cm的鱼苗、鱼种,要求规格整齐、体质健壮、鳞片完整、色泽鲜明、体无损伤、游泳活泼、溯水性强。
  (2)放养密度:≤50尾/667m2
  (3)放养时间:10月上旬、中旬。
  2. 养殖要求:在纯天然的状态下生长,不投放任何饵料,不使用鱼药、农药。
  (四)捕捞。
  全年对尾重达1.5kg以上的查干湖胖头鱼进行捕捞。不得采用鱼叉、电击、爆炸等方式。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头部偏小,体色从背部向下由微黑至银白,渐变明显。肉质富有弹性,加工后口感嫩滑,无土腥味,滋味鲜香。
  2. 理化指标:蛋白质含量≥16%,脂肪含量≤6%,DHA≥10g/100 g脂肪(干重),维生素E含量≥0.60mg/100g,谷氨酸含量≥2.50%。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附件2:
  黄松甸黑木耳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栽培品种选择蛟耳1号、天翔双丰1号和吉AU1号等品种。
  (二)立地条件。
  菌袋生产和出耳场地距离畜禽养殖场和垃圾场所在300米以上。生产场地海拔高度274m至474 m。
  (三)生产技术要求。
  1. 菌种制备:采用二级菌种繁育体系,并符合国家对黑木耳菌种规定的质量要求。
  2. 培养料要求:原材料新鲜、洁净,木屑选用壳斗科、桦木科、漆树科、胡桃科、杜英科和金缕梅科阔叶硬杂树木屑。
  3. 菌袋生产:栽培袋为165至170 mm×330 mm规格的低压乙烯或聚丙烯折角袋。采用立式装袋机装袋,装袋高度为18至22 cm。栽培袋装好后使用插棍固定菌种孔,封口采用拧口或套环和棉塞。采用周转筐进行短途运输,采用接种箱或离子风机接种,接种量3%,接种后菌袋内温度控制在28℃至20℃,空气相对湿度控制在55%至65%。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