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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上海世博会期间周边地区公路网运行保障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上海世博会期间周边地区公路网运行保障工作的通知
(厅公路字【2010】76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0年上海世博会将于2010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在上海召开,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系统公路水路世博安保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及时掌握世博会期间上海及周边地区干线公路网的运行情况,确保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和公路出行信息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提高世博会期间公路网服务保障能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公路网运行监测,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要加强对辖区内交通流量较大的高速公路、重要干线公路、城市出入口、旅游景区公路以及收费站等重要地段交通流量监控和日常巡查。按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公路应急疏导和抢通的相关准备以及应急队伍、抢通物资和机械储备工作。对上海市及其周边的重要公路桥梁、隧道,应加强安全运行监测,落实监管责任,必要时还应建立专人值守和保卫制度。切实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密切关注天气动态,对于易出现大雾、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交通事故的路段,一旦发生险情迅速排除,确保路网运行良好有序。
  二、加大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工作力度
  对由于突发事件引起的高速公路预计出现超过3小时的交通中断或阻塞,国省干线公路预计出现超过6小时的交通中断或阻塞,以及虽未引起长时交通中断或阻塞,但出现重大人员伤亡事件要及时通过“交通运输部路况信息管理系统”上报。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预计会对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或造成大量车辆拥堵及人员滞留的,应立即通过电话报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交通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交公路发〔2006〕451号),对信息报送工作再布置、再落实,督促各路段管理单位做好填报工作,审核单位做好信息审核和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现场情况。
  三、实现公路视频监控信息共享
  六省市应将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视频监控图像信息与部路网中心实现共享,确保部能随时调看。视频图像应涵盖省级公路视频监控系统主要视频信息,监控点应包括高速公路重点路段、特大桥隧和主线收费站等。视频信息应通过专网上传,不具备条件的可通过视频会议系统上传,也可通过指定用户名和密码的方式由部通过互联网络调看。请务必于2010年4月30日前完成与部视频信息联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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