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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支持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为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奠定基础。根据科学发展和管理需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不同类别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为做好2010年度基金项目的申请和2009年应结题项目的结题申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项目申请

  (一)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2009年12月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10年度项目指南》)引导申请。

  (二) 自然科学基金委经有关部门批准于2009年9月增设医学科学部。2010年生命科学部与医学科学部使用新的申请代码,申请人请查阅《2010年度项目指南》。

  (三) 2010年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接收工作,自2010年3月1日开始,3月19日16时截止(法定节假日不办公)。3月16-19日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现场集中接收申请。

  (四) 本次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有: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集中接收期间设立“集中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申报材料。

  (五) 非集中接收申请期受理的其他类型项目,将在相关项目受理申请前另行公布指南。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随时受理的项目类型,请避开集中接收申请期提交申请。

  (六)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条例》、《2010年度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并按依托单位要求提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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