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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陈小兵法律责任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陈小兵法律责任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寿险〔2010〕363号)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陈小兵同志进行法律责任人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长寿发〔2010〕54号)收悉。根据《
人身保险产品审批和备案管理办法
》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核准陈小兵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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