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开展“平安世博”文化市场专项保障行动的通知
(文市函〔2010〕4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2010年中国上海世博会是继北京奥运会后我国举办的又一个世界盛会。世博会延续时间长,参展国家和国际组织多,文艺演出活动多,旅游参观人员多,对文化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举办世博会,不仅是上海的大事,也是全国的大事;办好世博会,不仅是上海的责任,也是全国的责任”。为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创建平安文化市场,为办好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文化部决定自2010年4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平安世博”文化市场专项保障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平安世博、精彩文化”为主题,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等重点,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为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二、工作目标
“平安世博”文化市场专项保障行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实施专项保障行动,切实做到监管责任到位、监管措施到位、监管效果明显,确保文化市场不出现严重政治性问题、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形成社会关注热点,促进文化市场健康繁荣。
三、工作重点
1.重点地区:上海及江苏、浙江等周边地区特别是长三角地区及其周边重点城市,北京、安徽、山东、陕西、云南等重点旅游省份,新疆、西藏、吉林、内蒙古、甘肃等边疆民族地区。
2.重点领域:演出、娱乐、艺术品、音像、书报刊等市场及网吧等网络文化市场。
3.重点时段:世博会开幕式、闭幕式及中国国家馆日等重大庆典活动及其前后时期。
四、工作任务
1.严把准入关口
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审查标准,把好市场准入关。上海、北京、江苏、浙江等地尤其要加强对营业性演出节目和商业性美术展览的内容审查,防止含有禁止内容的节目或展品进入市场;各地对参加世博会展演的文艺演出节目或展品,要专门进行内容审查,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