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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的通知

  以上表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已经实现了趋同,并在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范围内平稳有效实施,得到了国内外广泛认可。
  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国支持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积极推进中国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为应对本次国际金融危机,2008 年11 月,G20 华盛顿峰会深刻分析和总结了国际金融危机产生的根源,提出了应对金融危机的对策,以及改进IASB 治理结构和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的目标。2009 年6 月,金融稳定论坛(FSF)改组形成的FSB在瑞士巴塞尔举行成立大会,决定设立标准执行委员会以促进各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2009 年9 月,G20 匹兹堡峰会再次呼吁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加倍努力,通过独立的准则制定程序,制定一套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
  根据G20 和FSB 的要求,IASB 积极研究国际金融危机中暴露出来的相关会计问题,在完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果,主要包括:(1)成立金融危机咨询组,提出了改进财务报告应对金融危机的系统化建议;(2)制定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准则,为公允价值计量提供一套统一的指南;(3)推进降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复杂性的综合项目,简化金融工具分类、计量、减值和套期等会计准则;(4)全面修订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会计准则,明确资产负债表外业务和特殊目的主体会计处理问题;(5)加快保险合同等会计准则项目的制定步伐。上述趋同项目将于2011 年6 月底前完成。中国高度赞赏和支持IASB 为应对本次国际金融危机和落实G20、FSB 要求所做的不懈努力。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在会计准则已实现国际趋同的基础上,密切跟踪IASB 相关会计准则的重大修改和制定工作,组织了会计理论和实务界专家等组成若干项目组,结合中国的实际开展深入研究;同时与亚洲、大洋洲国家或地区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成立了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AOSSG),反映本地区的情况和建议。中国始终坚持会计准则趋同互动原则,主张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实现其高质量、权威性和全球公认性,必须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实际情况。这样,中国才能保持其会计准则的持续国际趋同。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的时间安排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持续趋同的时间安排与IASB 的进度保持同步,争取在2011 年年底前完成对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项目的修订工作,同时开展必要的宣传培训,确保所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掌握相关会计准则的变化,并得到有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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