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科发体〔2010〕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自主创新,着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城市在建设创新型国家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推动和指导,我们制订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监测评价指标(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创造的新经验,请及时报告。
附件:1. 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2. 创新型城市建设监测评价指标(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附件1:
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落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城市在推进自主创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核心带动作用,在前期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或城区)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
城市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是国家经济产出最重要的基地,是各类创新要素和资源的集聚地,城市的发展对区域和国家发展全局影响重大。创新型城市是指自主创新能力强、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突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水平高、区域辐射带动作用显著的城市。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对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意义重大。
(一)创新型城市是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柱。党的十七大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和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 2020年我国要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创新型城市具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创新资源集聚的优势,具备率先发展和辐射带动的条件。实现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战略目标,必须要有一批城市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创新型城市建设对创新型国家建设起着决定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