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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


  附表2:中国籍内河航行船舶配备船载电子海图系统时间表

配备时间

配备范围

不迟于2010年10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年度检验

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及黄浦江的3000总吨以上的客船

不迟于2011年1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年度检验

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及黄浦江的1000至3000总吨的客船、1000总吨及以上液货船



  附表3:中国籍500总吨以下沿海航行船舶配备A级或B级AIS时间表

配备时间

配备范围

不迟于2010年10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年度检验

300总吨至500总吨沿海航行船舶;参与沿海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自航船舶

不迟于2011年1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年度检验

200总吨至300总吨沿海航行船舶;所有港作拖船



  附表4:中国籍内河航行船舶配备A级或B级AIS设备时间表

配备时间

配备范围

不迟于2010年10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年度检验,最迟不晚于2010年12月31日

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及黄浦江的3000总吨以上的客船

不迟于2011年1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年度检验,最迟不晚于2011年3月31日

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及黄浦江的1000至3000总吨的客船、1000总吨及以上液货船

不迟于2011年4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年度检验

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及黄浦江的500至1000总吨的客船、1000总吨以下液货船,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及黄浦江的1000总吨以上所有船舶(不含液货船),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及黄浦江的所有集装箱船

不迟于2011年7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年度检验

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及黄浦江的100至500总吨的客船,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及黄浦江的100总吨至1000总吨所有船舶(不含液货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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