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
(建办城函[2010]19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水务厅,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水务局,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宣传,推动城市节水工作,现就做好2010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0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时间和主题
2010年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活动时间为5月15日至21日,主题是“节水全民行动,共建生态家园”。
二、充分认识城市节水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城市节水,不仅可以有效缓解供水压力,减少水资源消耗,而且可以从源头减少污水排放。大力开展城市节水工作,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城镇减排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节水宣传力度
各地要围绕今年节水宣传周的主题,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采用多种活动形式大力宣传城市节水的重要意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节水知识;要将节水宣传活动深入到企业、机关、学校和社区,调动市民参与的积极性;要大力倡导科学用水,普及节水型器具,引导自觉节水的社会行为,增强全民节水意识。
四、以节水宣传周为契机,推动城市节水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对城市节水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各地要以节水宣传周为契机,以创建节水型城市为载体,切实强化对城市节水工作的督导。建立健全节水目标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加强节水工作指导,并结合本地实际及社会经济发展要求,明确新时期的节水任务和重点,建立和完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长效机制。
(二)因地制宜,重点突破,提高城市节水水平
各地要转变用水方式,优化用水结构,因地制宜,抓住节水工作重点突破口:1、针对重点行业、企业,完善计划用水管理,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制度,提高水重复利用率,减少取水用量。2、加快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3、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加强污水再生利用,在工业生产、城市生态景观、公共建筑、绿化及市政环卫和生活杂用等方面扩大使用再生水。4、开源与节流并重,根据本地实际条件,逐步加强雨洪水、海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开发利用。5、要把城市节水工作作为应对干旱灾害的重要举措,保障城市基本用水安全。6、充分发挥科技的先导作用,促进城市节水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用水效率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