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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千社千品”富农工程2010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千社千品”富农工程2010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为认真贯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五次代表大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圆满完成五年规划任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近期,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就“千社千品”富农工程2010年的有关工作进行了研究,并做出了相应安排。
  现将“千社千品”富农工程2010年工作安排印发各地,请参照执行。

  附件:“千社千品”富农工程2010年工作安排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附件:
  “千社千品”富农工程2010年工作安排

  一、工作目标

  在全国选择1000户发展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帮助其发展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并在此基础上塑造1000个特色农产品品牌,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带动农户1000户以上,每个入社成员实现收入3000元以上。已经入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进一步提升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水平,增强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其在全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工作重点

  (一)推动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生产

  一是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大投入,积极发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促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二是大力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制定和完善农产品行业规范和标准,积极开展标准化生产培训,进行过程监控和指导,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积极推广应用农业科技。引导专业合作社与系统内外农业科研院所对接,加快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步伐,促进科技兴社、科技兴产品。

  (二)加强专业合作社品牌化建设

  一是积极培育品牌农产品。引导合作社立足地方资源优势,发展特色农业,培植品牌产品。二是加大品牌营销力度。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商标注册,或与系统龙头企业合作使用企业商标,提高产品档次,树立产品形象。提高专业合作社品牌运作水平,加强品牌内涵、感染力等软文化方面建设。三是推进专业合作社产品进行相关认证。积极组织农产品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产品认证,引导具备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ISO质量认证、种养殖GAP认证和加工领域HACCP认证,推进农产品产地认定。

  (三)推进专业合作社产加销一体化协调发展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合作的基础上,逐步向加工、流通等领域延伸。一是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精深加工。在分拣、包装等初级加工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二是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农产品营销工作。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进入城市超市,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对接,在城市建立连锁店、直销点,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会,提高市场占有率。2010年总社将举办“千社千品”富农工程五年成果展,向全系统大力推介优质农产品。

  (四)积极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
  2010年,总社将开展“示范专业合作社”建设,在系统内评选200家内部管理规范、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专业合作社。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引导“千社千品”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示范社建设,进一步提升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一体化水平,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土地流转、金融合作等方面创新探索,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建设步伐,密切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产权、业务等方面的经济联系,切实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带动力。

  (五)参与实施供销合作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为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的系统优势,推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从2009年起开设供销合作社农业综合开发部门专项。“千社千品”富农工程中已经列入项目的专业合作社,要按照项目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2010年总社将继续组织实施项目,相关省份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六)进一步强化对专业合作社的服务

  一是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合作社法、财务知识、内部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培训,切实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层的经营水平和社员的业务素质。

  二是积极做好优质农产品的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优质农产品品牌宣传工作,组织专业合作社参加展示展销活动,构建连接农产品与流通网络的桥梁。

  三是做好信息服务工作。加强“千社千品”富农工程网站建设,充实网站内容,增强服务功能,发挥平台作用。各地供销合作社要积极报送“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实施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情况、产品供求等相关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力推进“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建设

  “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实施四年来,影响力、带动力、辐射力日益增强,成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平台。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要抽出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高质量完成2010年“千社千品”富农工程的各项工作。总社将继续把各地“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实施情况列入2010年系统综合业绩考核范围。

  (二)加大对“千社千品”富农工程的扶持力度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主动创造条件,加强协调沟通,加大对“千社千品”富农工程的扶持力度。现有扶持资金和政策要向“千社千品”富农工程适当倾斜。对积极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各种形式对接的企业、协会,要适当予以奖励。要主动加强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咨询、市场营销、政策协调等服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几项具体工作

  (一)申报2010年“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

  申报2010年“千社千品”富农工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符合《关于实施“千社千品”富农工程的通知》(供销合字〔2006〕18号)中的有关规定。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要按照“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发展规划表要求的数量,于5月31日前上报总社。申报“千社千品”富农工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需报送以下材料:

  1、2010年“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表(附件1);

  2、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及产品介绍;

  3、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产品照片;

  4、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要填报2010年“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汇总表(附件2)。

  (二)及时对“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要对“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实施五年来的情况进行总结,阐明所采取的工作措施、工作成果、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推进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工作思路,并填报2006-2009年“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实施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于5月31日前上报总社。

  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要严格审核,及时、准确做好相关资料的报送工作。相关表格可登录“千社千品”富农工程信息服务网站(qsqp.chinacoop.gov.cn)下载。

  联 系 人:程晓霖 乔小鹏

  电  话:010-66050543

  传  真:010-66050543

  电子邮箱: zzccoop@163.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

  邮  编:100801

  附件:1、2010年“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表

  2、2010年“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汇总表

  3、2006-2009年“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实施情况调查表

  附件1:
  2010年“千社千品”富农工程专业合作社申报表

专业合作社名称   省(区、市)   市(县)   乡(镇)
地址(邮编) 联系人 
电 话 手 机 
E-mail 传真 
经营范围 类型(种植/养殖/流通/加工/其它) 
基本情况(2009年)入社社员数(户) 带动农户数(户) 
资产总额(万元) 净资产(万元) 
成员出资总额(万元) 供销社出资额(万元) 
销售总额(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年二次返利额(万元) 年助农增收(万元) 
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万元) 所获地方扶持资金额(万元) 
生产基地面积(亩) 其中: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亩) 
产品名称 
产品获得国家质量认证情况无公害(是/否) 商标注册情况独立注册(是/否),商标名称是 
绿色(是/否) 联合注册(是/否),商标名称是 
有机产品(是/否) 依托龙头企业(是/否),商标名称是 
产品在超市中的年销售额(万元) 超市免收费用合计(万元) 
产品在批发市场中的年销售额(万元) 批发市场免收费用合计(万元) 
是否有龙头企业带动(是/否) 自身是否为龙头企业(是/否) 
供应信息产品名称 求购信息产品名称 
产品规格 产品规格 
产品数量 产品数量 
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 
参考价格 参考价格 
发布日期 发布日期 
有 效 期 有 效 期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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