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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切实加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家粮食局关于切实加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粮调〔2010〕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有关中央直属粮食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7号)精神,指导粮食行业切实做好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广泛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活动,增强爱粮节粮意识

  近年来,国家不断完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粮食生产连续6年获得丰收,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但长期保持我国粮食供需基本平衡仍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同时,目前我国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在生产、储存、运输、加工、消费等环节的损失浪费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类粮食企业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爱粮节粮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努力降低粮食损失损耗,提高粮食综合利用率,抑制不合理的消费需求,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要结合粮食行业实际,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粮食系统干部职工储粮保粮工作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发扬“宁流千滴汗,不坏一粒粮”的好传统,树立粮食部门带头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形象。要充分利用“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世界粮食日”、“放心粮油宣传日”、“粮食科技活动周”等平台,广泛开展爱粮节粮科普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增强全社会爱粮节粮的意识。要积极组织开展征文比赛、研讨会、爱粮节粮公益展览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爱惜粮食光荣、浪费粮食可耻”的浓厚氛围。

  二、切实做好粮食收购和仓储管理工作,降低收储环节的损失

  (一)认真执行国家政策,及时收购农民余粮。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企业及时做好各项收购准备工作,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满足农民售粮需要,减轻农户家庭储粮压力。要大力发挥粮食质量检验检测体系的作用,定期开展收获粮食质量监测与调查工作,准确掌握粮食质量状况,及时发现粮食质量安全隐患,避免因质量问题造成的粮食损失。各类粮食企业要加强精细化管理,努力做到粮食颗粒归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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