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题讲座、报告
根据培养能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与改革开放、又红又专的应用型经济法律人才的目标,为增强学员的职业应用性和社会适应性,各校应结合课程内容组织各种专题讲座和形势政策报告,介绍我国社会经济建设、改革开放的发展情况以及对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出的要求;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总结的新经验;法学研究和科学技术革命取得的新成果、新技术;国外经济司法和经济法制工作的情况等。
四、社会调查、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
为了培养学员的自学能力以及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要针对成人学员的特点,始终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加强实践环节,不断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要根据教学进度,提前确定学员的论文题目,安排指导教师。要充分发挥成人学员的积极性,把整个社会作为实践基地,灵活多样地组织学员开展社会调查、法律咨询和专业实习等活动,增强学员的职业适应性,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学员毕业时应撰写毕业论文(或提交实习报告、组织毕业考试)。
五、考核
为了检验学习效果,提高教学质量,保证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每门课程学习结束后,都要进行考核。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每学期的考试科目原则上不超过四门。
六、时间分配
两学年共104周,分配如下:
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及鉴定 2周
课堂教学 70周
社会调查和专业实习 6周
考试、考查 4周
寒暑假 20周
机动 2周
关于《成人大专经济法专业教学方案》的说明
一、关于培养目标和培养对象
1.学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经济法专业在培养目标上强调了三点:一是根据我们所处的历史条件和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变的要求,对于政法高等院校所培养的人才,在政治素质上提出了严格要求,不仅要求学员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素养,而且从理论认识上和感情上确立对党的思想路线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认识。基本掌握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意识。而且要具备清正廉洁,刚正不阿,秉公执法的职业道德。二是从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出发,强调培养经济法专业的人才一定要适应并服务于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改革开放的需要。三是根据专科层次的要求,强调培养主要从事于经济司法、经济法律工作的应用型的经济法专门人才,注重提高学员解决司法实践和经济法律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