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分学校也要扩大服务面向,在为本部门、本行业服务的同时,也要为所在地区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多做贡献,在招生和培养人才方面也要适当向当地倾斜;也要面向社会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要通过深化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真正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
八、积极推进中央部门与地方政府共同建设、共同管理高等学校的改革试验,淡化学校单一的隶属关系观念,拓宽学校的服务面向,加强条块结合。
--这类学校在投资渠道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实行中央部门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共建、共管,既可以中央部门为主,也可以地方政府为主,具体分工由共建双方通过签订协议确定。对于实行共建的学校,必要时可以成立由共建双方为主、有关方面参加的学校协调领导机构。
--共建学校的主管部门,应保证教育事业费、基本建设费的正常投入。对于以地方政府为主管理的共建学校,中央主管部门应继续发挥本部门、行业在业务指导、提供信息、毕业生就业、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有利条件,做好促进、协调和服务工作。
--地方政府应对共建学校给予包括学科建设在内的多方面支持,特别是在地方政策性补贴以及其他地方性经费资助方面,应逐步做到与省属院校同等待遇,在引进人才、征用土地、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地方政府及其高等教育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和发挥共建学校的学科及专业优势,为本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共建学校要根据部门、行业和地方的需要,扩大为地区服务的专业和招生的比例,树立首先为地方培养人才及进行科技服务的观念。同时,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地方企事业等单位的联系,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促进自身的建设与发展。
--有些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学校也可加强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县人民政府的联系,为所在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积极争取所在地各方面的支持,并通过适当方式吸收当地有关方面参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中央部门与地方政府共建学校的试点已经在若干部门和地方展开,初步显示了对部门、地方和学校都有利的优越性。要进一步扩大这项改革的试点范围,创造更丰富的经验。
九、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试验。距离相近的不同类型、不同科类的学校,开展学校之间的合作办学,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实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学科交叉、协同发展,共同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