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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世博会专利执法维权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世博会专利执法维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各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示范创建市、试点城市知识产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部门专利执法维权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的世博会会展秩序,现将《2010年上海世博会专利执法维权工作方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2010年上海世博会专利执法维权工作方案

  2.世博会专利执法维权工作联系表

  附件1:
  2010年上海世博会专利执法维权工作方案

  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工作部署的高度,着眼于营造我国和平发展的良好国际环境和加快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切实重视上海世博会专利执法维权工作。根据本方案提出的工作任务、内容与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着力采取具体措施,抓紧贯彻落实,确保取得良好工作实效。
  一、工作任务
  以上海市为重点,长三角地区为重要支撑,全系统相互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和机构,及时预防、化解各类涉及世博会的专利纠纷,快速有效调处专利侵权纠纷,坚决查处涉及世博会的反复侵权、群体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维护上海世博会良好会展秩序,营造促进创新、消费与投资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迅速组织展前参展品专利权稳定性检查评估工作
  确保参展品专利权的稳定性是减少专利纠纷的重要措施。为最大限度避免展品出现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应指导下辖市(区、州、盟)级局,在本辖区参展方赴上海世博会参展前对其参展品进行全面的专利权稳定性检查和评估。其中,将在中国馆和各省馆参展的展品由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检查评估,在各企业馆参展的展品由企业生产地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指导有关市局开展检查评估。各省(区、市)局要及时启动此项工作,并将检查情况上报我局。
  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应指导当地参展方,积极主动开展专利权稳定性检查评估,并承诺当参展品被知识产权执法部门确认侵权假冒后,应立即撤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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