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
(教发函[2010]50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请建立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函》(晋政函〔2009〕100号)收悉。
根据《
高等教育法》和《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阳泉市教育学院和平定师范学校合并的基础上建立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为14271;同时,请你省撤销阳泉市教育学院和平定师范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高等专科教育为主。
二、该校由你省统一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4000人。
四、学校要大力加强教师教育,把培养培训专科层次小学教师、特殊教育教师作为学校的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