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联系人:艾娟、陆南,联系电话010-64464064(带传真)、64464464。

  2.请参加培训人员根据培训班时间安排,持本人身份证件按时报到;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已过期的,报到时请携带本人2张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参加再培训的,报到时请携带已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3.本次培训工作分别委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承办,承办单位将按规定收取培训费用;参加培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附件:安全资格培训班报名回执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七日

  附件:
  安全资格培训班报名回执

  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 务

民族

工 作 单 位

联系电话

手  机

参加

期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