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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广泛开展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广泛开展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
(民函【2010】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做好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新闻宣传工作,是加强和改进民政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2010年,全国有13个省(区、市)进行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进入全面推进阶段,再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即将颁布实施。为了切实贯彻《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政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民发〔2009〕174号),营造良好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和“难点村”治理工作舆论环境,客观展示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新成就、新进展,进一步完善符合国情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民政部决定于2010年度广泛开展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要求,坚持为农民群众服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营造健康向上的主流思想舆论氛围上取得新实效,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推进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促进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推动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在全面准确、广泛深入、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进一步把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宣传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选举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村级民主各项制度的正确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宣传推进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和重大部署, 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为完善党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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