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施工安全应急队伍建设。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逐步建立以项目自救为主、专业救助为辅、安全专家为技术支撑的交通运输建设应急队伍体系,加强本地区建设安全应急技术专家资源库建设,探索建立以本地区大型施工企业、地方专业救援队伍为重要补充力量的救援联动机制,全面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安全应急救援能力。
四、完善交通运输基层应急保障机制
健全队伍运行机制。要建立健全基层交通运输应急队伍应急值守、接警处置、日常训练与演练、应急处置评估等机制;特别是加强日常训练与综合演练,强化应急处置评估,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升基层应急队伍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积极协调公安、消防、气象、海洋、通信、民政、军队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搜救应急运行机制要充分发挥海上搜救中心的统一组织协调作用,实现应急队伍和力量的统一调度、密切协作。
落实经费保障机制。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将基层专业应急队伍的工作经费、应急演练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以及搜救中心等相关机构要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的沟通,逐步完善应急补偿机制,对承担应急运输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合理经济补偿,造成运输工具、装备损毁的予以合理赔偿,同时要在政策上给予一定支持,保护参与应急运输单位和个人的权益,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的积极性。海事部门要推动相应的油污清除补偿制度,保障清污公司和其它企业在油污应急中的合法利益。
完善社会动员机制。要加强社会宣传,普及交通运输应急相关知识,提高社会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关注度、参与度和支持度。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社会动员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和支持交通运输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效率。
强化安全保障机制。要加强安全保障方面的投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和设备,最大限度地保护各类应急行动参与人员的安全。要制定相应的政策,为一线专业应急人员购置必要的人身安全保险,解决其后顾之忧。
加强应急制度建设。根据当地突发事件的实际,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应对方案。建立相应的培训与演练制度,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工作,加强专业应急力量和指定应急力量的演练,不断提高不同种类应急力量之间的协调配合能力;建立对应急人员的奖励激励机制,提高其参与应急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