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办农〔2010〕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我部决定2010年继续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现将《2010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李文星 李友顺
电 话:010-59192810
传 真:010-59191875
电子邮箱:pmd@agri.gov.cn
附件:2010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附件:
2010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农药市场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我部《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的总体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农药生产经营主体为抓手,以禁用、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通过“抓规范、打禁药、促执法”,进一步净化农药市场,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农药生产、经营企业100%纳入监控范围,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农药产品质量市场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农药标签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蔬菜、水果、茶叶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稳定在95%、98%、95%以上,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而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群体事件。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克百威、甲拌磷、特丁硫磷、氧乐果、多菌灵、毒死蜱、水胺硫磷等农药。
(二)重点单位:高毒剧毒农药生产企业,农药连锁经营企业,乡村农药经销门店,往年监督抽查中涉嫌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企业;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