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安排:2010年7月
责任单位: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四)发放准考证
工作任务:考区打印准考证,将准考证逐级发放到考生手中。
时间安排:2010年9月
责任单位: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五)考务培训
工作任务:组织对巡视员、监督员、巡考员和监考员等考务人员进行培训。
时间安排:2010年9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六)运送试卷
工作任务: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刷试卷、分装试卷,将试卷下发到考区。考区接收试卷,下发到考点。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七)组织考试
工作任务:考点负责接收试卷,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回收本考点的试卷、答卷和答题卡,销毁试卷,同时将答卷、答题卡和备用卷上交考区。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责任单位:农业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八)回送答卷和答题卡
工作任务:考区负责收集本省(市、区)考生答题卡回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销毁试卷和备用卷,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九)阅卷评分
工作任务: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阅卷(卡)评分,汇总分析数据,并将考试结果上报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
时间安排:2010年11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十)公布合格成绩标准
工作任务: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提出考试合格成绩建议,提交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后发出公告。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考试成绩单位发送各考区,考区发送各考点,考点发送到考生。开通网上成绩查询。
时间安排:2010年12月
责任单位:农业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十一)打印发放资格证书
工作任务: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考试合格人员,生成证书号,打印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并发放到各考区,证书信息同时网上发布,并开通网上查伪服务。考区负责将证书发到考点,考点负责将证书发给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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