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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安排:2010年7月

  责任单位: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四)发放准考证

  工作任务:考区打印准考证,将准考证逐级发放到考生手中。

  时间安排:2010年9月

  责任单位: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五)考务培训

  工作任务:组织对巡视员、监督员、巡考员和监考员等考务人员进行培训。

  时间安排:2010年9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六)运送试卷

  工作任务: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刷试卷、分装试卷,将试卷下发到考区。考区接收试卷,下发到考点。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七)组织考试

  工作任务:考点负责接收试卷,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回收本考点的试卷、答卷和答题卡,销毁试卷,同时将答卷、答题卡和备用卷上交考区。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责任单位:农业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八)回送答卷和答题卡

  工作任务:考区负责收集本省(市、区)考生答题卡回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销毁试卷和备用卷,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九)阅卷评分

  工作任务: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阅卷(卡)评分,汇总分析数据,并将考试结果上报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

  时间安排:2010年11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十)公布合格成绩标准

  工作任务: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提出考试合格成绩建议,提交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后发出公告。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考试成绩单位发送各考区,考区发送各考点,考点发送到考生。开通网上成绩查询。

  时间安排:2010年12月

  责任单位:农业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十一)打印发放资格证书

  工作任务: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考试合格人员,生成证书号,打印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并发放到各考区,证书信息同时网上发布,并开通网上查伪服务。考区负责将证书发到考点,考点负责将证书发给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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