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京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保监中介〔2010〕225号)
北京京铁投资管理中心:
你们提交的北京京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北京京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北京京铁投资管理中心出资1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东路120-1号北京西站西附楼5301室。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杨晨的执行董事任职资格,核准刘运来的总经理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