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工作体制,健全整改机制
我部将长期保留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部领导小组”)、部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断完善专项治理工作体制。承担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将作为规划财务司一项重要职能,内部审计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力争再接再厉、抓出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机制,立足全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二是把握政策,因地制宜。2009年专项治理期间,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单位转发了五期“小金库”治理工作政策问答,今后,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继续转发各类“小金库”政策文件,传达中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查找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找准症结。三是严明纪律,严格执纪。按照《暂行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严肃查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自查自纠工作阶段评选出的10家会计师事务所,将组成我部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作为今后“小金库”检查等内部监督、审计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持力量。
我部将进一步健全“小金库”整改机制。部党组高度重视“小金库”问题的整改,部领导就具体整改工作多次作出明确指示。在今后的治理工作中,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要求各单位对内部、外部检查或审计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限期内整改完毕。
三、强化内部监管,推动规范运行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管力度,大力推进财政支出阳光运行。
一是严格资金管理。完善预算管理内部约束和项目预算评审机制,完成重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工作;通过严格控制行政支出,切断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开支的来源,从源头上堵塞财政资金流失的漏洞;通过进一步对财务监管系统的推广运用,预防财务风险,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环境保护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暂行规定》(环函〔2009〕172号),进一步加强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的管理;不断推进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强化资产管理。我部将修订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现有办法中资产计划管理、标准管理、使用和处置等新的规定;对机关事业单位已批准报废的资产,要通过中央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平台,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公开拍卖、公平竞价后处置,资产处置收入作为非税收入全额上缴中央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单位的资产及其出租、处置收入要纳入本级账簿核算,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