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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海域和海岛管理司关于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依申请公开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海域和海岛管理司关于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依申请公开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管字[2010]4号)


各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其他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海洋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施细则》,结合海域使用管理的实际情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是项目用海审批的重要决策依据,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海域使用申请人向我局报送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时,应在报送文件中说明论证报告是否可以公开。

  二、因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原因,论证报告不能全文公开的,海域使用申请人应根据评审通过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内容提交无涉密内容的简本(格式见附件)。简本由海域使用申请人委托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按照要求编制。海域使用申请人和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应对简本质量、真实性和公开内容负责。

  三、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简本应格式规范、文字简洁,客观地反映论证报告的主要内容,着重阐述分析结论,便于公众阅读。

  附件:××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简本格式

国家海洋局海域和海岛管理司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项目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简本)

  委 托 单 位:
  论 证 单 位:
  证 书 编 号:国海论字第×号

××××年×月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说明项目位置、主要建设内容、平面布置、主要施工方法,附项目位置图、平面布置图。
  二、项目用海基本情况
  说明项目用海面积、用海类型和用海方式。
  三、项目用海对资源、环境的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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