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春季农业生产和西南地区抗旱救灾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积极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和辖区农业、水利、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信贷政策和行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及时掌握春季农业生产不同阶段和抗旱救灾的金融需求,引导金融机构切实加大对春季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的有效信贷投入。各金融机构要切实改进和完善信贷管理制度,对于因春寒、干旱等恶劣天气影响造成损失而发生还贷困难的企业和农户,可视情况对其贷款给予一定期限的展期。
  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等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的作用,积极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切实满足农民春季生产和抗旱救灾的小额贷款资金需求。中国农业银行要适当下放分支行的贷款审批权限,采取有效措施,逐年提高县域内分支机构新吸收存款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比例,切实加大对春季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的支持力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在业务许可的范围内,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优势,加大资金调剂力度,优先保证春季农业生产和春耕备耕的信贷资金需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要积极发挥农村网点多的优势,加快发展小额信贷业务,加大对农户春季生产和抗旱救灾的信贷资金支持。
  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春季农用生产资料生产、流通领域和抗旱救灾基础设施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对种子、化肥、农药、柴油、农用薄膜、农机具、抽水机等农用生产物资的生产流通贷款,要提高审贷效率,保证信贷资金及时落实到位。要切实加大对农田水利、抗旱救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积极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供多元化融资便利。鼓励金融机构研究探索开展大型农用机械的融资租赁业务,加大对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金融服务力度,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四、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春季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各项金融服务落到实处
  目前,春季农业生产和春耕备耕已进入高潮,西南地区抗旱救灾进入关键时期,金融系统要紧紧结合自身特点,围绕中央“稳粮保生产、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增基强后劲”的“三农”工作中心,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工作重点,做到支持春季农业生产和春耕备耕金融服务工作组织有力、工作有序、措施有效。
  人民银行县支行要充分发挥靠近“三农”的优势,组织力量进村入户,深入了解农民春季农业生产和春耕备耕急需的金融需求,积极组织和发动县域内金融机构做好春季农业生产的金融服务工作。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要切实加强货币发行管理,确保辖区支持春季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的现金需求,加强支付清算和国库管理,确保国家和地方用于春季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要加强对春季农业生产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督察,建立春季农业生产金融服务工作专人负责制,督促辖区金融机构将各项金融支农措施落到实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由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的春季农业生产金融服务工作协调机制。人民银行总行将择机对2010年春季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的金融服务工作进行深入总结和评估检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