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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军人保障卡银行业务应用的指导意见

  (六)军人保障卡银行业务应用流程详见附件。
  三、优惠措施
  经各方协商确定,免收持卡人以下费用: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开卡手续费,本发卡银行异地交易(包括异地取现、异地现金存入、从军人保障卡转出)手续费,及发生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之间的跨行ATM取现手续费。每卡每年现金和转账存入(含所发工资)优惠总额上限由人民银行和总后勤部共同议定(试点期间暂定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超限之后所发生交易将不享受本指导意见给予的手续费优惠。
  四、任务分工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军人保障卡银行业务应用的总体指导、政策支持、工作协调和金融监管。
  总后勤部负责军人保障卡银行业务应用的需求提出、军队内部管理以及军人保障卡卡片生产。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负责军人保障卡银行业务应用的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组织受理银行业务,提供宣传、咨询、投诉及其他客户服务,并对军人保障卡银行磁条实施个人化。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专用BIN分配、相关系统改造与服务、总后勤部指定的军队工厂制卡资质认证、协助进行卡面设计。
  五、相关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发行军人保障卡,是弘扬拥军优军光荣传统、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的实际举措,也是金融服务模式的一种创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领导力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总后勤部拟定的口径搞好宣传教育,并抓紧做好各项准备,确保军人保障卡银行业务能用、会用、好用。
  二要加强协调。总后勤部相关部门应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签署合作协议,建立信息沟通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协商解决军人保障卡银行业务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制定的军人保障卡银行应用业务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要与总后勤部制定的军队内部管理办法协调衔接。
  三要加强管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要加强军人保障卡相关信息管理,确保涉军信息安全。各部队要认真落实军人保障卡各项管理规定,严格军人保障卡的申领发放和使用管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部队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个人人民币银行账户存款实名制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资料审核工作,强化军人保障卡准入和退出等关键环节管控。
  总后勤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涉及军人保障卡银行业务应用的合作协议、管理办法、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等文件,应于正式施行前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备,并抄送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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