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公告
(010年第33号)
关于公布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燃煤机组脱硫设施的公告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燃煤机组脱硫设施的稳定运行,对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减排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09年12月,全国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共1916座,总设计处理能力10594万立方米/日,平均处理水量8132万立方米/日;全国投运的燃煤脱硫机组共1316台(不含单机装机容量13.5万千瓦以下循环流化床机组),总装机容量4.61亿千瓦。
为督促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燃煤机组脱硫设施运行,现公布截至2009年12月全国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名单。请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切实加强对减排设施的监督检查,确保稳定运行,同时请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