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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通知

  (三)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四)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

  六、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七、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由麻醉医师或手术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核查。

  八、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历中保管,非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由手术室负责保存一年。

  九、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的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十、医疗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本机构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与管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附件:手术安全核查表

科 别: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病案号:

麻醉方式:

手术方式:

术 者:

 

手术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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