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申请单位或个人将盖有公章的申请文件和申请表、100元标识码证书的工本费的汇款发票复印件、船检证书中无线电设备二复印件一起寄至交通部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100011
地址:北京朝阳区安外外馆后身一号
单位名称:交通运输部无管办
5.国际海运船舶还需具备交通运输部审批复印件。
6.交通部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单位正式申请材料,于二十日内予以审批。
7.审批文件将在www.cttc.cn公告栏目进行网上公示。
(二)向上海、广州海岸电台代办理点申请办理程序。
为便利船方,船方可以在确认申请材料及表格填写无误后将材料提交海岸电台申请,或者船方在确认申请材料及表格填写无误后一并将材料交设备厂商,由设备厂商就MMSI码申请事宜联系海岸电台,并按收费标准代海岸电台收取申请费用。
海岸电台核对船方提供的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并将MMSI码、发票及登记卡交船方或设备厂商,交设备厂商的,设备厂商在安装时将上述材料转交船方签收。
代办理海岸电台及联络方式:
1.上海海岸电台代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上海市丰和路1号港务大厦213室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陈军武
电话:021-58797757
手机:13916147399
2.广州海岸电台代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广州市八旗二马路48号广东航运大厦1906室
广州惠通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电话:020-83295812、020-83295210
传真:020-83295535、020-83295761
邮政编码:510111
(三)向交通部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其它代办理点申请办理。
除上海海岸电台、广州海岸电台代办理点外,船方或其委托的设备厂商还可以通过交通部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其它代办理点申请办理MMSI码。上述代办理点申请MMSI码的程序,请电至相应代办理点咨询或登陆相关网站查询。
附表:
海上移动通信业务船舶电台标识码申请表
船 舶 情 况
| 船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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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舶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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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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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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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 籍 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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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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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舶呼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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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舶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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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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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籍证书 初次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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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海运批准文号
|
|
船舶使用电台标识码设备情况
| 卫星紧急无线电示位标(406)设备序列号
| |
其它使用标识码设备种类
| 设 备 型 号
| 工 作 频 率 范 围
|
数字选择性呼叫器(DSC)
|
|
|
船舶自动识别装置(AIS)
|
|
|
窄带直接印字电报(NBDP)
|
|
|
海事卫星B型船站
|
|
|
海事卫星C型船站
|
|
|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
|
| 156MHz--162MHz
|
申 请 单 位 情 况
| 单位名称
|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通信地址
|
|
联 系 人
|
|
值班电话
| (白天)
| 传真
|
|
(夜晚)
| 邮编
|
|
门审核意见
上级主管部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办公室审批意见
管理领导小组
交通部无线电
| 指配船舶电台标识码(MMSI):
(单位公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