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投资效益。为了管好用好中央政府投资,坚持把依法行政、加强监管放在突出位置,健全监督保障体系,实施全过程监督,增强工作实效。一是创新监督检查机制。去年11月,按照中央的要求,成立了由中纪委监察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为成员单位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24个检查组,分赴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进行了两轮监督检查,目前正在进行第三轮检查。国务院办公厅组织了督察组,对16个省(区、市)就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二是加强审计监督。今年年初,国家审计署对去年四季度新增的1000亿元中央政府投资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并对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采煤沉陷区工程等项目投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目前正在对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专项审计。三是开展专项稽查和检查。发展改革委对中央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配套资金落实、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等进行了专项稽查,财政部对预算执行、资金拨付、项目财务、会计核算和竣工决算等环节进行了监督检查。环境保护部会同监察部,对环评审批工作中落实中央政策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央政府投资的安排和项目实施情况给予了高度关注,组织专题调研组对重大公共投资项目进行专题调研,并提出了许多指导意见和改进措施,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抓好落实。
二、中央政府投资的具体安排和实施情况
经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09年中央政府投资总额9080亿元,资金的主要来源是:中央基建投资3676亿元,车购税专项投资860亿元,中央灾后重建(基金)投资1300亿元,中央财政其他公共投资1593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1651亿元。有关投向和资金分配情况如下:保障性安居工程493亿元。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2522亿元。重大基础设施建设2134亿元。卫生、教育等社会事业建设926亿元。节能减排、生态环境建设696亿元。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633亿元。灾后恢复重建1300亿元。此外,还安排了中央事权范围内的中央本级建设等项目376亿元。
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积极努力,中央政府投资项目进展顺利,管理不断加强,资金使用比较规范,项目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截至8月底,已下达中央政府投资7170亿元,占今年投资总额的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