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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认定广州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噪声监测点位调整方案意见的复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认定广州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噪声监测点位调整方案意见的复函
(环办函[2010]262号)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认定广州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噪声监测点位调整方案的请示》(穗环报〔2009〕8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
你局提出的城考噪声监测点位调整方案基本可行。
二、
城考噪声监测点位均为声环境质量国控点位。你局需先向我部正式提出声环境质量国控点位调整申请并获批后,再按新的点位开展城考噪声监测工作。在此之前,城考噪声监测工作仍按原点位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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