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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四)时间要求。

  1.请各单位于2010年3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联系人回执、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科技进展简报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部科技合作司(同时附电子版),并鼓励各单位随时向部报送项目科技进展简报。

  2.请各单位于2010年3月31日前完成预算执行进度网上报送,并于以后每季度最后1天完成本季度预算执行进度的网上报送。

  二、 2008年度部分项目验收工作安排

  按照行业专项管理的有关要求,2008年度部分项目已经结题,需要组织验收。

  1.工作安排。项目验收需由项目承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前一个月向部科技、财务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提交有关验收材料。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省(区、市)有关单位项目验收材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所属单位项目验收材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部其它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验收材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

  2.材料填报要求。请项目承担单位、协作单位按照《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做好验收准备,按照《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验收报告材料目录》(见附件3)编制验收报告,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后报部。

  三、联系方式

  部科技合作司:徐浩 马梅(010)66558427 66558426

  部财务司: 王玉翠 (010)6655817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

  邮编:100812

  传真:(010)66558429

  电子邮件:hxu@mail.mlr.gov.cn

  各单位可从国土资源部网站(www.mlr.gov.cn,专项工作-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下载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验收报告材料目录电子版并查询相关管理文件。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附件:
  1(略)
  2.《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格式)
  3.《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验收报告材料目录》
  4.项目执行情况联系人基本情况表(回执)

  附件2
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
经费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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