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时间要求。
1.请各单位于2010年3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联系人回执、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科技进展简报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部科技合作司(同时附电子版),并鼓励各单位随时向部报送项目科技进展简报。
2.请各单位于2010年3月31日前完成预算执行进度网上报送,并于以后每季度最后1天完成本季度预算执行进度的网上报送。
二、 2008年度部分项目验收工作安排
按照行业专项管理的有关要求,2008年度部分项目已经结题,需要组织验收。
1.工作安排。项目验收需由项目承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前一个月向部科技、财务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提交有关验收材料。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省(区、市)有关单位项目验收材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所属单位项目验收材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部其它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验收材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
2.材料填报要求。请项目承担单位、协作单位按照《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做好验收准备,按照《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验收报告材料目录》(见附件3)编制验收报告,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后报部。
三、联系方式
部科技合作司:徐浩 马梅(010)66558427 66558426
部财务司: 王玉翠 (010)6655817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
邮编:100812
传真:(010)66558429
电子邮件:hxu@mail.mlr.gov.cn
各单位可从国土资源部网站(www.mlr.gov.cn,专项工作-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下载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验收报告材料目录电子版并查询相关管理文件。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附件:
1(略)
2.《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格式)
3.《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验收报告材料目录》
4.项目执行情况联系人基本情况表(回执)
附件2
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
经费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